
一、2023年6月申请开展“安居计划”,具体实施情况与成效以及基金支出、验收情况如下:
(一)项目实施情况
2023年7月通过村(社区)排查上报初步筛选出了25户特殊困难群众提请基金委员会讨论选定。随后公共服务办联同村(社区)工作人员和项目实施方逐户入户,根据对象房屋环境和改造条件,确定符合“安居计划”改造条件的对象20户。2023年9月项目开始实施,期间我办组织工作人员和村(社区)工作人员逐户入户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,确保改造项目按计划开展。项目改造完成后,工作人员逐户入户对改造项目逐项验收,确保项目保质保量,起到真正改善特殊困难群众居家环境的效果,2023年11月全部项目(20户)均已完成改造并验收通过。2023年12月,审核通过并拨付款项到实施方总款项(44291.8元)的97%即42963.05元,剩余3%即1328.75元作为项目质量保修金,2025年2月质保金已向区慈善会申请并划拨到指定账户。
(二)基金支出与签收情况
1.支出情况:
序号 |
转账/活动日期 |
项目名称 |
资助对象 |
预算金额(元) |
实际支出(元) |
1 |
2023.5月至12月 |
安居计划 |
困难群众 |
46722.15 |
44291.8 |
(合同预算价为46722.15元,据实结算;验收通过后最终结算总价款为44291.8元)
2.质量检查情况